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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准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
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和維醫三類,其他民族醫醫師暫不開考。
中醫報名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一)中醫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申請表;
(二)本人身份證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四)申請人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其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年限的材料;
(五)兩名以上執業醫師出具的證明其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的材料;
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元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於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准。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形式。採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助理醫師適當減少或不採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
報名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西醫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台灣醫學系畢業,必須一年醫院工作經驗。
報名材料
1二寸免冠照片共計十張(含認證及報名用)
2.臺胞證正本及影本一份
3.大學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二份(國外醫學院畢業者需中、英文版)
4.歷年成績單(大學畢業)正本及影本二份(國外醫學畢業者需中、英文版)
5.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申請表(一式三張)
6.印章一枚
7.已取得臺灣醫師執照者需交臺灣醫師證書正本
8.未取得臺灣醫師執照者需交在實學習證明及畢業後於臺灣工作滿一年的證明文件。
考試科目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基礎醫學綜合、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佈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醫學綜合筆試執業醫師考試方案及內容見附表1、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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